□本报记者 杨 旭
生活中,不少商家打着无效退款的旗号吸引顾客,看似给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可真到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却并没有那么容易。日前,市民小刘就遭遇了这样的经历。
小刘是一名饱受青春痘困扰的大学生。4月下旬,在市区湘江路一家祛痘机构看到“28天见效,无效退款”的广告后,他心动了。
“我缴纳了一个疗程28天的费用998元,店方承诺说28天就能看到明显效果。”小刘说。此后,他按祛痘机构的方法进行治疗。
时间一天天过去,眼看28天已满,可是脸上的痘痘还是很多。小刘找店方沟通,得到答复是本疗程的治疗已经收到了效果,如果想彻底治愈,还需要继续下一疗程的治疗。
记者就此对店方进行采访,该店工作人员说:“刘先生的痘痘比较严重,经过治疗,额头部位已经有所改善,继续治疗会有更好效果。”
对于店方说法,小刘并不认可:“打个比方说,我额头上本来有10颗痘,现在变成了8颗,如果这就叫有疗效,那不是文字游戏吗?”由于小刘并没有和店方签订合同,也没在开始治疗前拍照留作证据,因此没办法对店方的说法进行有力的反驳。但刘先生脸上确实仍存在大面积痘痘。
目前,记者已将此事反映给市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