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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 星期

我市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本报讯(记者 齐 放)6月1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的通知》精神,我市14日起加强对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安排部署。

据了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和科室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销售水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和加工使用水产品的食品生产单位、餐饮服务单位排查全覆盖,食品安全各项保障措施规范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切实防控和清除。通过本次集中排查,我市将进一步摸清辖区水产品销售主体底数和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建立《水产品市场销售主体名录》,确保今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将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水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特别是进口水产品及其制品要查验并留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水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及进口水产品及其制品无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对水产品及其制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和水产品制品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督,加强水产品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涉及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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