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磊
2019年6月,王女士买了一台4000元左右的冰箱,使用后发现散发腥臭味。冰箱尚在保质期,王女士要求退换,但被拒绝。此事拖了近一年没有解决,王女士于今年5月投诉到市长热线。后问题转交至问十市场监管所处理。在市场监管人员努力下,6月10日,售后人员为王女士换了一台新冰箱。(详见本报6月17日3版《冰箱有异味 一年未解决》)
冰箱有异味,一年未解决,看了令人气愤:我们都是消费者,希望花钱买来开心、快乐,而不是糟心、委屈。那么,作为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我们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得学点法律,有些法律常识,知道商品“三包”的基本规定。现在是法治社会,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维权更是如此。一定要看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和第56条的规定: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定时间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更换、修理;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罚款乃至责令其停业。这是消费者维权的法宝。一旦遇到问题,不要犹豫,果断行使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其次,自己解决不了问题的话,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王女士忙活了近一年,除了糟心、委屈,一无所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一个月问题圆满解决。政府部门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有理无力时就求助。维权路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人人都是消费者,人人都要学法用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