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陶小敏)近日,记者从召陵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小区内强买强卖水泥、沙子的案件,三名被告以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
在本案例中,三名被告为了达到在市区某小区垄断销售装修用沙子、水泥的目的,雇佣多名老人在小区门口,围堵拦截其他卖沙子水泥的运送车进入该小区,并不让装修房子的住户从外面运进沙子、水泥,而必须要用他们的水泥、沙子。等小区装修住户为了装修进度妥协后,强制收取所谓“上楼费”,强迫该小区17人购买了其沙子和水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了小区居民的自由选择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据犯罪事实和情节,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一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并处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