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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2日 星期

一盔一带 不是小事


□王学明

6月18日,漯河交警、漯河文明交通志愿者、微代驾漯河分公司联合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警企共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详见本报6月19日1版《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人常说:“出门在外,安全第一”。骑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开车、乘车系安全带,既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也是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措施。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可以说,一盔一带看似不起眼,对于交通安全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生活中,广大市民并非人人都能做到。有的驾乘人员为图省事象征性地把安全带搭在胸前,有的嫌夏季天气热戴头盔太闷索性不带,这些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参与此次活动的交警、文明交通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宣传,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现场查纠,有助于提升广大市民的安全防护意识,引导广大市民重安全、讲文明,积极践行一盔一带,值得点赞。

安全文明出行,事关你我他。带不带头盔、系不系安全带,最终还要靠每个公民自觉行动。如果等到事故发生才想起头盔或安全带的好处恐怕为时已晚。所以,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要摒弃侥幸心理,遵守交通规则,让一盔一带成为安全文明出行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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