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李博昊
近日,市民邵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自己在租房时遇到的一件烦心事。
6月30日,记者见到了邵先生。邵先生告诉记者,他在58同城网上看到的租房信息,房子在召陵区中山北路与黄河东路交叉口汾河上的院子小区,两室一厅,一个月400元,押一付三。
4月28日,他和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并通过微信转给房东1600元。之后,房东称需要借用一间屋子放些东西,过两天就会搬走。可过了一个多月,也不见房东来搬东西。“房东最后让我再找个房子,并称6月28日之前搬走的话,退我一半的租金,我也同意了。”邵先生说。
6月25日,邵先生搬离了该房子,可房东承诺退还的800元却一直没有退给他,这让邵先生十分苦恼。“虽然钱不算多,但既然承诺了就应该做到,哪怕过一段时间给我也行,可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邵先生气愤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