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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日 星期
发放奖励金、报销差旅费和误餐费、招录招聘享受优待……
我市多举措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


为充分调动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热情,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和漯河市人民政府、漯河军分区《关于助推征兵“三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日前,市政府和漯河军分区联合出台《关于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对我市入伍大学生在奖励金发放、差旅费和误餐费报销、专武干部和政法干警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工等方面给出优待激励政策。

关于“提高进藏(疆)兵奖励金”和“启动军地联合征兵巡视”,仍按照原文件执行。对2015年(含)以后入伍的进藏(疆)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进西藏(新疆)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15000元、普通兵一次性奖励5000元。

对2020年(含)以后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继续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大学在校生、新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对从漯河应征入伍的大学在校生、毕业生,报销其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期间所产生的差旅费和误餐费。差旅费标准参照义务兵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据实核算报销,误餐费按照体检1天、政治考核2天,每人每天50元标准,累计每人费用不得超过5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全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在本单位编制员额内,根据乡镇编制有关管理办法,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

全市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优先招录。参加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和国有资产占主导的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各县区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其他优惠政策与措施。

吕 晓 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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