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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日 星期

顾客带狗进饭店
闹心

□本报记者 齐 放

7月2日上午,市民秦先生说向记者讲述了他遇到的一件闹心事。

秦先生告诉记者,7月1日晚7时40分,他来到市区辽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边一家饭店点了单等饭时,听到一只小狗乱叫。回头一看,原来是饭店门口一位吃饭的女顾客把一只白色小狗拴在了桌子腿上。小狗在原地来回转,不时乱叫着。

“饭店是吃饭的地方,是公共场所,不是自己家中。你喜欢小狗,可是别人不一定喜欢,特别是把狗带到饭店,实在是不文明。”秦先生说,他就对饭店老板说,能不能让她提醒这名女顾客把狗拴到门外面。可是饭店老板却说:“都是来吃饭的,咋好意思张口说人家呢?”看到饭店老板不愿意提醒顾客,秦先生说了句“我的饭不要了”,就离开了饭店。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几位网友。

网友“我是风我是雨”认为,喜欢宠物无可厚非,但把宠物带进饭店或商场,对其他客人而言,既不尊重又不卫生。对店家来说,都是顾客,但考虑到其他顾客的用餐或者购物环境,至少应该劝阻一下。

网友“清清”表示,饭店是公共场合,是食品制作及销售的地方,宠物身上可能携带病菌,脱落的毛发也会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和别人的食欲。所以,坚持不赞同把宠物带进饭店。

记者查阅《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现,公民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的规定中,有不得携犬(警犬、导盲犬除外)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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