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李 政)嫌公交站牌正对自己商店的门,影响做生意,一名商户竟私自拆了公交站牌。
“滨河路东段的公交站牌没了!”6月20日14时,市公安局召陵分局天桥街派出所接到市城投公司公交站牌维护管理负责人的报警电话。
接报后,民警徐景超等人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处的公交站牌“不翼而飞”,现场有被拆卸的痕迹。随即,民警走访附近商户,逐户了解情况。
“公交站牌设在俺家店门前,影响店里生意。我多次反映没人解决问题,便找人把公交站牌框架、玻璃给拆了。”当民警走进正对站牌位置的一家烟酒店时,店主王女士告诉民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当即告诫王女士说,公交站牌属于城市公共设施,是为市民们提供便利的工具。王女士为一己之私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听到民警的话,王女士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补偿损失。鉴于王女士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当即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当日下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女士赔偿城投公司损失2500元,由城投公司负责将公交站牌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