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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3日 星期

部门联动 整治不文明养犬


本报讯(记者 朱 红)7月21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整治不文明养犬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5月初开始,我市多部门联动,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此行动至8月31日结束。

据了解,针对此次整治行动,我市专门成立了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畜牧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沙澧河建管委等部门联合行动,整治的区域范围是城市建成区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

按照《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宣传教育、引导劝导、依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建成区范围内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犬链(绳)、犬粪不清理等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文明养犬问题。具体整治措施为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养犬,遵守文明养犬和公共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规划犬只禁入区域并设置提示牌;对建成区范围内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犬链(绳)、犬只随地拉撒、粪便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和依法查处。

具体来说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运用媒体进行公益宣传,在公共场所散发《文明养犬倡议书》,发布集中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市民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在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合理规划犬只禁入的公共区域,并设置文明养犬引导牌、提示牌,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养犬和公共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

集中整治阶段。局属相关单位利用志愿者行动等形式,组织人员佩戴袖标,在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等场所进行文明养犬引导,劝导制止遛犬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行为。对养犬人在城市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犬链、任由犬只随地拉撒不及时清理的行为依法查处,对不遵守文明养犬规定、屡教不改的养犬人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巩固提升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建成区范围内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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