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个时期,对“快递”的路程和速度都有要求。秦汉时期步递一般都是短途,平均每个时辰要走10里,这是对普通邮件的要求,当天送完。如果用传车,一般每天要行70里,最多每天可行两三百里。骑马的话,对速度的要求是“日行四百里”,这是当时的速度极限了,即古人眼里所称的“至速”。
隋唐时期对陆路的驿速则有这样的程限:传马日走4驿,乘驿马日走6驿,按每30里一驿算,日走120里至180里。如果是急件,要求日驰10驿,相当于跑300里。更急的,如送赦书,则日行500里,日行约16驿。
宋代的快递,是在步递和马递基础上创立的,最早记载出现于宋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急脚递并非人力的步递,也是一种马递,要求日行400里。元代的急递铺,更接近今天的快递公司,程限与宋代一样。
其实,快递业较为正规从魏晋时期就开始了。那时还出现了专门针对“快递”的第一部邮政法规,即魏国由陈群等人制定的《邮驿令》,这在中国邮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到了隋唐,快递业更为发达。由于大运河的开凿,水路快递更为突出。在唐玄宗时期,全国有1600多个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