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有产假,因此“怀孕意味着辞职”。河南商丘一学校在合同中规定,学年内,育龄女教师最好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者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中国网)
点评:奇葩校规该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