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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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 星期

拾金“昧”与“不昧”不只是一念之差


□楚天

武汉一位老奶奶晒被子抖落了老伴藏的3.7万元,分钱的“草莓叔”在妻子的反复劝导下,还回2.3万元。失主隔空喊话,希望另一名捡钱的红衣小女孩也能拾金不昧。(人民网)

拾金不昧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人从孩提时代就知道的做人最基本的道理。“昧”是“隐藏”的意思,拾金不昧的“昧”字,本身就包含了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在内。传统观念认为,一个人如果拾得别人丢失的物品不归还,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还会受到良心的折磨。

其实,拾金不昧不仅是一道基本的道德防线,更是一道一念之差的选择题,即拾金不昧光荣,捡金不还则违法。法律上,捡到东西应及时归还,否则就构成了侵占罪,触犯了刑法,是要被追究刑责的。深圳清洁工捡金不还吃官司,就是前车之鉴。而如果拾款人主动归还,反而还可成就一段佳话。

诚然,面对天降巨款,普通人难免为之动心,难以把持住自己,容易产生一念之差。可道德与法律,往往也就一线之隔,一旦踏过道德底线,极有可能触犯法律的高压线,最终得不偿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拾金不昧还回的不仅是钱,更是正能量的传递。只有奖罚并济,激励起每一个公民心中向善的热情与欲望,才能促使更多人守住内心的良知。而伴随每一个社会成员个体道德的不断进步和完善,社会文明程度亦会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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