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8点半,成都市民康先生和妻子李小姐再次踏上从北京直飞大溪地的航班。16个小时前,这场计划了半年的新婚蜜月之行因为飞机机翼故障,在起飞90分钟后返航。旅行社工作人员承诺,检修完毕后,可以再次起飞。
然而,第二次起飞再次返回了北京。一天内两次出海关又两次迫降在出发地,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宣布行程取消,夫妻俩的蜜月之行正式搁浅。截至记者发稿,康先生仍在跟旅行社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飞机出故障,一天内两次迫降
12日,记者在科华路见到了康先生、李小姐夫妇。新婚不久,夫妇俩就约定好,一定要去大溪地度蜜月。去年10月31日,康先生夫妇通过凯撒旅游成都分公司订购了两席今年春节前夕从北京直飞大溪地的行程,每人花费29999元。今年1月30日,夫妇俩到达北京,满怀期待地准备开启蜜月之旅。
虽然飞机延误了半小时,1月31日凌晨2点半,两人成功办理出关手续。在这趟直飞大溪地的包机上,还有2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90分钟后,李小姐听到突如其来的广播,“广播中告知,因为飞机机翼故障,需要返航。
1月31日晚8点半,康先生和李小姐再次登机。但当天晚上10点半,飞机再次迫降北京,“这一次,旅行社工作人员陈先生宣布,本次旅游行程取消。”李小姐说,当时大家收到一张来自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通知,上面写明“不建议按原计划前往大溪地,请终止本次行程,凯撒旅游将退还全部团款。”同时后续补偿方案将会尽快跟大家协商。
协商未果,游客发律师函
2月1日下午,包括李小姐在内的全体游客都收到了主题为“致全体游客函(大溪地)”的微信,发布者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表示,不建议客人继续此次旅行,同时将全额退还团费;报销北京客人往返机场打车费,外地客人到机场往返交通费用;承担处理期间住宿费、餐饮费;赠送日韩航线游轮游。
但李小姐夫妇对此不太满意。“我们查过,那个游轮游打折时就2000多块钱。”希望按照合同办事。李小姐介绍,按照此前与旅行社签订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17条的规定,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的通知,出境社向旅行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同时支付违约金,行程开始当日,需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凯撒那边不同意,坚持要按微信中说的赔偿方案行事。”李小姐说。
2月18日,李小姐夫妇收到旅行社的全额团费退款。但李小姐认为:“旅行社应该再按照合同法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在多方投诉无果后,李小姐在3月初分别向凯撒旅游成都分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发去律师函。截至记者发稿,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
旅行社:取消行程不算违约
3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帮李小姐办理合同的凯撒旅游成都分公司工作人员苏先生。他表示,此次旅行使用的是大溪地航空的包机,“当天是因飞机发生故障,延后出发,当时大溪地航空方说可以起飞。第二次还是因飞机故障迫降,凯撒旅游出于对安全的考虑,取消了此次行程。”
苏先生透露,公司已在2月1日出具了赔付方案。“目前为止大溪地航空都没有给出赔付方案,现在费用都是由凯撒旅游垫付的。”至于所谓的20%违约金,苏先生表示,“这个指的是无故取消行程,我们是有原因的,出于安全考虑,不算是无故,所以也不算违约,不用支付违约金。”
对于李小姐夫妇的要求,苏先生表示已向上层领导汇报,出现这样的问题,苏先生表示他也很遗憾。“但目前的赔偿方案是所有乘客同意赔付的,不可能单一赔偿。”
随后,记者试图通过旅行社联系大溪地航空,但截至发稿也未获得答复。
据《成都商报》
■律师意见
旅行社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针对是否应支付违约金的问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陶洁律师认为,旅行社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如果合同上写明任何情况不能成团都要支付违约金,那么就需要支付。如果支付违约金有专门的条件条款,那么就依照条件来,不满足条件就不用支付。”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认为:“这是由第三方航空公司引起的,而合同中的违约金主要是惩罚一方有过错的恶意行为。在旅行中本身就存在不可抗力,这种情况下不算是旅行社恶意主观违约,不应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