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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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9日 星期

铲除非法集资“毒瘤”需标本兼治


□李延霞

4月27日,由14个国家部委参与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透露下半年将围绕非法集资开展全国专项整治活动。“去年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达到历史峰值。发案数量高位运行,大案增幅明显。”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2015年各地和相关部门摸排并及时处置风险线索1.6万余条,集中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3300余起。(4月28日《新民晚报》)

随着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涉案金额达到历年最高峰,根治这个长期存在于经济金融领域的“毒瘤”已是迫在眉睫。如何堵住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如何疏导民间投融资需求,是需要全社会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但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止,原因何在?观察可以发现,非法集资是我国经济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疾,有着复杂的成因。特别是近两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不法分子借机活动等各种因素影响,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案件频发高发。同时,面对非法集资问题,监管不足问题显现,甚至存在监管盲区。此外,一些领域法律制度相对滞后,也给非法集资以可乘之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缺乏也是原因之一。

非法集资蒙骗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广告。有关部门应把投资担保、代为理财、金融咨询、贷款服务等广告作为特别监管对象,严把广告审查关口,堵住非法集资类广告的发布渠道。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健全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根治非法集资,从长远看,必须疏堵结合,既做好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铲除非法集资毒瘤滋生的土壤,也要为百姓投资开辟更多渠道。应进一步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服务,放宽理财产品的门槛限制,同时完善民间融资制度,使民间金融资本向实体经济有序流动。

(请本版作者速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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