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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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日 星期

高速路不能变成低速“罚款路”


□晏扬

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有的地方限速40公里/小时,隧道限速35公里/小时……这是沪渝高速湖北鄂西段的限速标准。车主们感到不理解,认为高速公路设置这么低的限速,完全是浪费交通资源,甚至有借机罚款创收之嫌。(《重庆晨报》)

顾名思义,高速公路是设计时速高、行车速度快的公路。而沪渝高速湖北鄂西段全程限速80公里、有些地方限速40公里,比很多国道、省道的限速还要低,并且低于高速公路的“国家标准”——按照要求,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不高于120公里,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因此严格来说,如果该路段非要限速如此之低,那就不能叫高速公路,不应该按照高速公路来收费。司机们花钱走高速公路,不就是图个快捷吗?

鄂西多山区,高速公路限速低一些是有必要的,但也要合情合理,并非越低越好。当地司机普遍认为没必要限速如此之低,并有湖北省人大代表曾建议提高限速,就很能说明问题。限速低得不合情理,难免让人觉得交管部门另有所图——是不是为了多罚款而故意为之?现实中不乏这样的事例,譬如在有些城市道路上,明明是一条宽阔的直马路,却一会限速70公里,一会限速30公里,犹如一个个陷阱,司机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当然,交管部门永远不会说是为了多罚款,而只会说是为了保证交通安全。这种说法很难证实,也很难证伪,没法深入讨论。但有一点应该是共识:高速公路也好,一般公路乃至城市道路也罢,合理的限速是在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之间寻求平衡,两者兼顾而不可偏废。

如果片面强调交通安全,那么高速公路限速10公里/小时也许很安全。但是,国家花那么多钱修建高速公路干什么呢?人们购买私家车干什么呢?不如步行好了,更安全。生活中人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叮嘱是“开车慢点”,似乎没有错,但如果大家开车都慢一点、再慢一点,城市道路就会更加拥堵不堪。该慢的时候慢一点,能快的时候快一点,做到安全与效率兼顾,这不仅是行车的准则,也是道路限速的准则。

高速公路不能变成低速的“罚款路”,既不能片面强调安全而忽视通行效率,更不能为了罚款创收而故意设置限速陷阱。合理的限速应该是安全与效率兼顾,尽可能充分利用交通资源——高速公路如此,一般公路和城市道路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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