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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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 星期

治理虚假医疗广告 不能忽视患者责任


□徐剑锋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举行会议,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执业,禁止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禁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但一些虚假医疗广告并未杜绝、依然花样百出,一些医院以“无中生有”的病情和虚假宣传的套路,使前来就诊者落入“医疗陷阱”之中。(详见昨日本报22版)

虚假医疗广告的本质是蒙蔽和欺骗。在医疗逐利语境下,自清门户显然难以奏效,乱花渐欲迷人眼背后的真问题,仍旧是监管不力、查处不严的老毛病。否则,医疗乱象不是一天才有,上当受骗者也非孤例,基于法治规则下,医疗或工商行政监管部门为何难有作为?疏于专业打假与有效防范,监管如同牛栏关猫,是绕不过的重要原因。

虚假医疗广告之所以“春风吹又生”,并不仅仅是医疗机构欺骗手段有多高明,吹嘘内容有多玄乎,更在于摸准了患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换句话讲,虚假医疗广告一般只做一次生意,利用的就是信息不对称。由于许多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常识,再加上对医疗健康的态度也是非理性的,所以一不小心就会被人牵着鼻子走。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治理虚假医疗广告必须起而行之。医疗机构忽悠不止,罚到倾家荡产;监管部门督责不力,处以引咎辞职,如此大刀阔斧,焉能不立竿见影?只有经济的、行政的、道德的多张“罚单”一起开具,该重罚的决不从轻,该关停的决不任其“带病”诊疗,毫不手软地施以“最严执法”,才能让各种各样的医疗骗子感到无法承受被处罚的风险,从而自觉守住医疗底线。对主管部门而言,多走走患者路线,多深入医院一线,在监管上形成合力、严把关口,是可以净化医疗市场秩序的。

当然,成熟的医疗市场需要理性和成熟的患者作为基础,治理虚假医疗广告不能忽视患者责任。只有患者掌握相当的医学知识和医疗常识,并敢于较真维权,才能构筑起抵御虚假医疗的铜墙铁壁。归根结底,除了要使医疗科普像电影和音乐一样流行起来外,让理性诊疗占据主导才是根本之策。在作出就医选择之时,多长几个心眼,多保持一份清醒,都是可以识破诡计的,这也不失为一种对己、对社会负责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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