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铜山区铜山中学因违规招收借读生165人,违法收取170.84万元,且迟迟未履行物价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日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没收该校违法所得,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徐州市铜山区物价局在对辖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铜山中学在2013年秋季招生时,招生计划数为500人,实际招生904人,其中统招生519人,择校生220人,择校生比例达到招收计划数的44%,借读生165人。此外,学校还以择校费的名义向借读生收取借读费170.84万元。
铜山区物价局随后向铜山中学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将多收价款170.84万元予以退还。鉴于该校对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既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仅在收到《履行行政处罚催告》后于2016年3月22日缴纳5万元。于是,物价部门于2016年4月21日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审查,法院认为物价部门对被申请人铜山中学做出的强制没收违法所得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申请执行条件,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