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
请病假在家里做着生意,工资、津贴还全额照领,这样的“好事”长不了!近日,河南济源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该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嫣嫣弄虚作假长期请病假、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违纪问题。(大河报)
身为公务员,竟然以长期请假病假的方式在家里做生意,显然是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违规经商”,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不仅违反劳动组织纪律,还涉嫌“吃空饷”。
令人遗憾的是,面对如此恶劣、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当地纪检部门开出的“罚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违规经营所得及请假期间多领的工资和津贴”,却又显得非常不相称。其一,针对张嫣嫣的党内处分,仅是轻微级别的“警告”类处分。其二,相关处分仅局限于“党纪”层面,并没有包括政纪、法律层面的处分。《公务员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可以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甚至开除处分。“吃空饷”也属于严重违规。
对于长期请假病假经商、涉嫌“吃空饷”官员,仅仅“警告、追缴”了事,无疑显得很不恰当,也不足以充分保证产生强有力的“惩前毖后”“以儆效尤”执纪执法效果。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语境下,官员下海创业经商并无不可,甚至不妨鼓励,但这样做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在创业经商之前,必须辞去公职,绝不能一面想经商发财,一面又舍不得自己的官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