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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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 星期

我市3家医疗单位存在火灾隐患


7月1日,我市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通报第一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共有3家单位“上榜”,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消防安全出口堵塞、消防设施不能完整好用等。专项治理办公室提醒社会各界群众在这些场所消费期间应注意消防安全,并监督隐患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整改火灾隐患。通报情况如下:

郾城区中医院,位于郾城区井冈山路,6层,面积5420.96平方米,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泵房湿式报警阀故障;新楼和老楼交接处三、五层疏散通道堵塞;老楼未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层后院两间临时用房使用彩钢板搭建;老楼五层擅自改变为病房;新病房楼一层北侧安全出口全部封堵,其中中间一个安全出口采用彩钢板封堵;老病房楼一层北侧安全出口封堵。

市第六人民医院,位于召陵区黄河路,1层,面积600平方米,该场所一层西侧安全出口锁闭;部分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安全出口标志数量不足;独立报警器损坏且数量不足;部分区域采用聚乙烯泡沫彩钢瓦搭建(疼痛科、康复科、输液大厅,约600平方米)。

漯河万安医院,位于源汇区长江路,5层,面积1200平方米,该场所二层病房设置影响逃生疏散的铁栅栏;室外楼梯不能直通室外;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三至五层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室外楼梯出口宽度不足;楼梯拐角处未安装疏散指示灯、部分损坏不亮;未安装独立式烟感探测器。漯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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