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助:“我替女儿选购了一张床,交了200元订金,回家后女儿十分不满意。第二天我找商家退订金却遭到了拒绝。”7月5日,市民崔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为此事和商家争执良久,商家始终坚持不退订金。
记者调查:崔先生最近在装修新房,几天前在市区嵩山路一家商店选购家具时,看到一张儿童床非常好看,和家里的装修风格也很搭,一眼就相中了。“销售人员告诉我,床的原价是2000元,那天是活动的最后一天,可以打七折。”崔先生说。经不住销售人员的推销,当即决定购买,并交了200元订金,商家承诺7天内送货上门。
崔先生回家后将买床的事告诉女儿,却遭到女儿的抗议,原来女儿想要一张粉红色的床,坚决不要蓝色的。第二天,崔先生到店里询问该款式的床有没有粉红色的,得到的答复是该款式的床没有粉红色,只有另外一款床有粉红色,可是,崔先生没有相中。于是崔先生表示床不要了,要求退订金,可是商家却说,是因为崔先生自己的原因想要退订的,商家没有任何责任,所以订金一旦交了就不能退。崔先生说:“我前一天下午交的订金,第二天上午去退,难道过了一晚就损失200元吗?”
随后,记者和商家取得联系。一位管理人员说:“由于这张床没有存货,顾客当天下午交了订金,我们当时就向厂家下了单。顾客第二天来要求退订的时候,厂家已经走物流发货了。这时候再退订,我们不但要承担物流费,还要承担仓储费,所以顾客的要求我们很难满足。”这位管理人员向领导请示后说,如果崔先生对这张床的外观不满意,可以改订别的款,这是最大的让步。但这个遭提议崔先生拒绝。
经过记者与双方的反复协调,最后达成了一致,商家退给崔先生100元订金,另100元订金崔先生自己承担。崔先生表示,这样的结果可以接受。
帮办记者 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