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赤兵
近日,有网友反映,安徽省妇幼保健院近六千名新生儿视频在商业网站上传播,造成新生儿信息安全的泄露。7月11日上午,安徽省妇幼保健院院方回应称,经初步调查,因视频保密数据被“黑客”修改,造成了一些新生儿视频被盗取传播。目前,公安网监部门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详见昨日本报22版)
其实,人们的隐私处于“濒危”,远远不止在医院这一个地方。比如一旦通过中介进行过房屋租售等交易,就会无休无止地接到中介业务员的询问电话,有时甚至长达数年之久。再比如,一些网站在注册、交易时要求实名制,但这些客户信息变成了网站的牟利工具,网站会自动捕捉客户的购物浏览信息,以便向其“准确投放”广告。随处可见的隐私泄露,正在严重地扰乱着正常的秩序。
实际上,我国近年来相当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例如民法通则、刑法、民诉法、刑诉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等,都对个人隐私有规定条款,至于互联网,则有相当多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然而,为什么隐私泄露依旧能轻而易举地出现?人们依旧生活在隐私“濒危”的不安定感之中?这里面有诸多原因。一是索要个人隐私的环节越来越多,除了必要的实名制以外,商场超市发放积分卡,餐厅健身房乃至发廊出售会员卡,都会以各种理由索要个人信息,有的网站、APP甚至通过关联账号就能得到客户隐私。获取个人信息的渠道越多,泄露的可能性就越大,泄露的速度也就越快。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对倒卖个人隐私的罚则依旧太轻,刑法中规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相对于巨大的利益,一些人依旧敢于铤而走险。
所以,让隐私真正受到保护,还需要找对方向,做更细的规则。比如什么机构、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获取个人信息,就应该有详尽的规定。再比如交易个人信息,应该加重处罚。
商业机构在客户个人信息使用完毕后,还应当及时销毁。规则完善了,才可能让隐私更安全。
当然,在出现泄露隐私的事件后,要对泄露者依法进行严格的追责——许多泄露事件,人们关注的焦点是被泄露者,这是不对的,真正应该穷追猛打的,是那些上传和传播者,他们才是问题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