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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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5日 星期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部署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须举行发布会


为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对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回应时限、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规定。此举将使得政务舆情彻底告别“倒逼”模式,建立积极回应制度的新常态。

明确责任主体

出现了重大事故,哪个政府部门应该负责,谁来负责回应舆情,此前并没有严格的规定,此次《通知》明确了责任人:对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决策的政务舆情,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回应。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属地原则、分级原则,来确定哪一部门负责回应工作。

按照要求,涉及地方政务舆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时,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五种舆情重点解释

《通知》要求把握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各地区各部门需重点回应。

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最迟48小时

虽然此前也有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的要求,但相对来说比较笼统,比如要求第一时间进行回应,那么第一时间是一天,还是两天?此次《通知》最大的亮点是从回应时间上进行了明确: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各地区各部门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进一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开通率;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另外,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给予发言人一定的自主空间

政府部门的代表有时出面回应舆情也存在着失误,经常被网友拿出来吐槽。在此次国办印发的《通知》中,特别规定了“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

同时规定,对于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另外,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

据《法制晚报》

回应什么

谁来回应

宽容失误

何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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