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于8月15日开始申报。全市患有严重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经过住院治疗终结、病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职工,可申请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8月15日—8月30日为个人向单位申报阶段,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报、档案托管人员和失业人员可分别向人事代理机构或失业保险机构提出鉴定申请;9月1日—9月12日为单位集中申报阶段;10月份组织病残程度医学鉴定。为保证鉴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将邀请市纪检委、检察院对鉴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申报鉴定的科别,在我市或外地的二级以上医院中临时确定具体的鉴定医院,并从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外地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开展医学鉴定;鉴定结果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鉴定方案可到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也可到职工所在单位查阅,职介代理人员到职介中心查阅,电话:3131053;鉴定办联系电话:3101161、3160768。 肖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