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健全的服务体系和稳固的保障体系,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100万人,带动就业1000万人左右,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每个县(市)都将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每年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15万人,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返乡农民工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实施意见》指出,省财政将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鼓励省辖市、县(市)与省级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模式,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择优扶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适当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鼓励各类园区开辟专门区域孵化创业项目,吸纳符合发展规划要求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入驻,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创业;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此外,我省将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重点实施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
李学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