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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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 星期
源汇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拒不执行判决罪”案


日前,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李某在庭审后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请求从宽处理。

2004年李某与某运输公司签订购车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运输公司将一辆计价17万元的车辆以借款形式卖给李某。李某获得车辆后签订了还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数额和时间。约定到期后,李某由于多种因素未将款项全额归还。运输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源汇区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判决李某向运输公司偿还欠款80793元。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源汇区人民法院按照程序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2014年3月李某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开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李某系股东之一;2015年8月李某在两个银行名下账户有大量资金多次交易;2016年1月经查询李某名下有房产(商业房),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申请人按程序自诉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罪,将李某起诉到法庭。目前被告人已履行民事判决义务,达成自诉人谅解,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陈 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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