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金旭)12月26日,记者从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我市实施《漯河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来,我市各区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落实工作。
据了解,在12月底前,源汇区工商、安监部门要求全区4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全部停止营业,彻底搬迁,从源头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发生。社区和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建立严密的基层发现、劝阻、处罚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公安、安监、工商、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禁燃禁放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燃放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行动迟缓的单位和干部,通报批评,对因失职失责导致辖区内、分管行业内禁燃禁放工作失控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以此形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郾城区各级各部门着力抓好三个关键。重点针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两个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关键群体,重点聚焦关键时期。对即将到来的元旦、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这几个关键节重点关注。各居委会提前摸底调查,对可能发生的燃放行为,要重点把握,加强疏导,做到防患未然。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坚守一线,配合联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惩戒教育,形成有效震慑。
召陵区则由公安分局牵头、区工商分局,区安监局配合, 细致排查,严格追责。对排摸出的城区所有销售烟花爆竹的销售商,办理销售许可证时加强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台账,无证经营的严格取缔。由相关街道办组织,排摸出城区范围内的婚庆公司和红白喜事租赁经营者,向经营者宣传禁限放通告。组织公安、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违法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清理违规经营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禁限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