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刘镇某村的陈某驾驶“黑校车”并严重超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0元。
4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大刘社区警务中队接群众举报,源汇区大刘镇前陈村有接送幼儿的车辆超载。接到举报后,该中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巡逻盘查,16时许,在前刘村将一辆接送幼儿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查获。该车核载8人,小小的车厢里却塞了15名幼儿和一名随车教师。随后案件被移送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处理。经调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7人,超载9人,超员112.5%,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20日,陈某被取保候审。7月21日,该案被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