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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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5日 星期
玩具与枪支的界限在哪?
枪支标准起草人:致伤和判刑是两码事


赵春华及其家人一直认为其持有或购买的“枪状物”为“玩具枪”。为了更好地区别玩具、仿真枪与枪支,记者查阅了相关的文件与规范。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蓄能弹射玩具,按弹射物动能测试时,弹射物动能不超过0.08焦耳每平方厘米,则弹射物应有用弹性材料制成的保护端部,以保证单位接触面积的动能不超过0.16焦耳每平方厘米”。

根据《仿真枪认定标准》,只要枪状物“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每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每平方厘米”,则被认定为枪支。我国《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每平方厘米”,即认定为枪支。对于枪状物的鉴定,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执行,其中“对不能发射只是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每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主要起草人季峻告诉记者,“现在很多枪,大多都是走私的,来自台日韩,有很多产品,在说明书上都已经标明是气枪,并不是玩具。但到了我们的国家,却被说成了玩具”。

致伤和判刑是两回事

有不少网友认为,1.8焦耳每平方厘米的枪口动能比过低,甚至“一截直径为7毫米的粉笔,以30米每秒的速度扔出去,动能比都有可能超标”。对此,季峻表示,“这个标准是看能不能致伤,但是能致伤和判刑,是两码事儿”。

季峻告诉记者,《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是由许多专家经过多年研讨制定出来的,“一切都要按照国家标准去做,按照法律法规来办,跟其他法律法规接轨”。除此之外,季峻还认为,在量刑方面不要一刀切,“应该根据各个案情,适当处理”。对于赵春华事件,季峻坚持,摆摊与判刑不可一概而论。“其他国家也可以随便摆地摊,判刑又是另当一回事。判不判刑我说了不算。我们做的工作,是为了告诉人们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

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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