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奉楚
1月16日,记者从贵州凯里市委办公室获悉,该市“两办”于日前印发了《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新对婚丧操办酒席范围、规模和申报程序进行了修改。其中,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新华网)
应该说,近年来,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等欠发达地区滥办酒席的歪风难以遏制,既加剧攀比之风,败坏社会风气,又增加群众负担。正如有报道指出,为了收回随出去的礼金,村民们办酒席的名目越来越多,红白喜事、满月、周岁、办寿、建房、搬家等。这种已呈恶性循环的办酒席之风必须得到遏制,凯里市的规定相当细致入微,反映出当地狠刹歪风的迫切。但还应明白,作为政府部门,还应注意施策方法,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免违反法治精神,陷入被动。
婚丧嫁娶办酒席是一种民间传统习俗,虽然近年来偏离了传统轨道,呈泛滥之势。但终归是公民个人行为,滥办酒席固然应受熟人社会中的道德谴责和舆论声讨,却未必违法。即政府部门不宜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对所有社会成员限定操办酒席的事由、规模、标准、次数等,否则,既有违法治原则,又未必起到应有效果,反而会招致群众抵触。
简而言之,操办酒席和随礼之风毕竟属于公民个人私事,不宜武断地过度介入干预。而应因人制宜,分别施策,有所为有所不为。首先应以党纪法规约束党政干部及公职人员,并通过自身良好的作风促进形成朴实的民风。同时加强引导,靠村规民约、家族约定等群众自治方式约束滥办酒席,进而与党纪法规共同发力,遏制变味的人情往来。唯有如此,才能让无形的道德压力转换为有形且合法的规则约束,促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