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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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8日 星期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意义及作用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共享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是我省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中的大事,也是惠及亿万城乡居民的好事。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聚集,重复参保、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等问题日益突出,造成管理资源和资金浪费,影响了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让城乡居民共同享有统一的医保制度安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基本医疗保险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二元机制造成了制度分设、管理分割、经办分散等弊端,制约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能够有效解决政策碎片化问题,使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种制度的存在,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参保缴费、用药目录、实际享受的医疗服务等方面都有差别。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会摒弃城乡医保分设造成的身份差别,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权益。

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全省的医保体系将更加完善。我省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于保障群众的医疗需求、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在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上,我省还积极探索大病补充保险与精准扶贫的制度性结合、全民医保体系的制度性完善,在全国首创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即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建立补充医疗保障,对困难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为困难群众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我省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具有由财政筹资、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不设封顶线的特点,对于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问题将发挥重要作用。

肖应力 李 杰

第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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