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地综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2月22日 星期

沙澧河进入禁渔期 非法捕捞将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 郝河庆)“劝君莫打三春鸟,劝君莫捕三春鱼”,春天是鸟类、鱼类等繁殖的最佳季节。2月21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从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开始在沙河、澧河等水域禁止捕鱼。其目的是使沙澧河鱼类得到充分的休养生息,构筑市民亲水休闲娱乐的良好生态环境。

当日,市农业局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魏金锁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部、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有关禁渔规定,我市启动2017年的禁渔期。据了解,我市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的捕捞渔获物;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禁止制造、销售、宣传禁用渔具。

“对于拒绝、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严重违法规定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魏金锁向记者表示,禁渔期内,漯河市渔政执法人员将对所有公共水域捕捞渔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违规捕捞渔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达到100%。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