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吴艳敏 潘丽亚
实 习 生 崔 婕
“我平时逛街,口渴时喜欢喝上一杯热饮。但一些饮品店使用的杯盖却让我有些担忧。”2月20日,市民彭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担忧。她说现在不少饮品店使用的是“6”号杯盖或没有编码的杯盖,加热后杯盖会不会释放有毒物质?近日,记者就此事对市区多家速食餐饮店进行调查。
事件:购买的热咖啡有异味
“我和朋友前几天逛街,在一家饮品店购买了两杯咖啡,准备喝时,却闻到一股怪怪的味道,尝了一口,并没有异味。我就拿起杯盖闻了一下,原来是杯盖的怪味。”彭女士说。
发现这个问题后,彭女士便上网进行了搜索,这下可把她吓坏了。“网上有各种报道,说有些杯盖加热会致癌。现在每次我买热饮,都不再让盖杯盖。”彭女士告诉记者。
调查:“6”号杯盖、无编码杯盖较多
2月22日,记者在市区辽河路一家快餐店看到不少市民在吃早餐。
随后,记者点了一杯热咖啡,发现该店使用的是“6”号杯盖。当询问是否可以更换杯盖时,店员表示店里只有这一种杯盖,并且不知道杯盖有什么区别。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区四家饮品店及一些快餐店。在人民路新天地,记者在一家饮品店买了一杯果汁,发现这种杯子的杯盖上有一个孔,方便插吸管。记者仔细查看,没有找到任何编码。
在另一家饮品店,记者点了一杯热饮,杯盖上也没有任何数字及其他标示。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较正规的快餐店和饮品店,使用的杯盖均是标有“6”的杯盖,一些不正规的店家使用的杯盖上没有任何编码。
释疑:即使“放毒”也是微量
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记者采访了漯河高中化学老师孟祥通,孟老师告诉记者,国家标准规定,聚苯乙烯中苯乙烯的单体含量上限为0.5%。假设一个热饮杯盖(一般重量3克)中的苯乙烯含量达到上限,在超过90℃的环境下,苯乙烯析出杯盖可能进入饮料的量大约是3.75微克。JECFA(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制定的苯乙烯暂定每日最大容许摄入量0.04毫克/千克。记者以一个60公斤的普通人计算,每天要喝640杯热饮才会对身体有害。
孟老师提醒,市民在喝热饮时,最好少用盖杯,如果需要可把杯盖打开再饮用,有“6”号标识的杯盖,不能用来盛放刚刚烧开的热水;如果遇到没有任何编码的杯盖时要拒绝使用。
■相关链接
“1号”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都是用这种材质做成的,耐热至70℃,不宜装酸碱性饮料。
“2号” HDPE(高密度聚乙烯)。常见于药瓶、清洁用品、沐浴产品,不适合用作水杯等。
“3号” PVC(聚氯乙烯)。易产生两种有毒有害物质,已较少用于包装食品。
“4号” LDPE(低密度聚乙烯)。保鲜膜、塑料膜等都是这种材质,耐热性不强,超过110℃会出现热熔现象。
“5号” PP(聚丙烯)。微波炉餐盒采用这种材质制成,耐130℃高温。
“6号” PS(聚苯乙烯)。用于制造碗装泡面盒、发泡快餐盒,温度过高会析出化学物质。
“7号” PC及其他类。多用于制造奶瓶、太空杯等,因含有双酚A而备受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