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2月27日,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谈及了“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等虚假报道。他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造谣者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制假售假要揭露、批评,要严惩。但有关报道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要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起标题。(详见本报今日15版)
正如毕井泉所言,紫菜谣言的泛滥与媒体的非理性放大密不可分。
如今,一些微信公号、微博的运营者,为了追逐点击量或开展一些不正当的牟利活动,在拟制文章标题时,经常采用正题歪做、故弄玄虚、耸人听闻、夸张煽情等手法。这种耍小聪明的“标题党”,既误导了公众,又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
自媒体舆论下的传播速度加之谣言兴风作浪,让公众人心惶惶,对之必须加以严管。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等9种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编造、散布、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列为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未来,网友盲目传谣信谣,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于充斥于网络空间的“标题党”,既需要媒体从业者回归理性和责任,加强自律,提升自身职业素养,更需要有关部门监管发力,健全与完善立体式的监管与问责机制,对恶意篡改、严重失实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标题党”,必须查究问责,依法惩治。
民以食为天,切不可掉以轻心。在食药监部门做到从源头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把好关后,各类传媒依靠技术手段杜绝食品谣言的泛滥,才能让公众真正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