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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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8日 星期
个别车检机构想涨价,市物价检查所喊“停”
车检收费有标准 不是想涨就涨


□本报记者 郝河庆

3月1日,根据读者投诉和记者调查,针对我市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经营单位酝酿一起涨价、个别经营单位已张贴告示预告涨价的事情,本报记者采写的文章在漯河日报新媒体矩阵“漯河发布”客户端及“漯河日报”“漯河晚报”“漯河名城网”微信公众号发表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高度重视。3月6日,记者从市物价检查所获悉,目前个别经营单位已撤回涨价告示。

市民反映:车检要涨价

3月1日,舞阳读者杜小军向本报记者反映,当地一家机动车检测站对外张贴告示,称从3月10日起小汽车年检费用将上涨100元,达260元。

3月1日,记者拨打舞阳这家车检机构告示上的监督电话,接电话人员自称是“市机动车检测协会”的,称3月1日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部分项目将执行新标准,其中“车辆安全装置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为新增检测项目。

“检测站执行新标准后,设备升级改造以及项目增多,作为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将之前的收费标准进行提升。”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全市8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已经达成共识,将在统一时间提高收费。

3月1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市区4家机动车检测站,其中3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3月10日之后可能会涨价,另一家表示还不清楚。

部门回应:不能擅自涨价

我市有“市机动车检测协会”吗?3月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团科了解到,“市机动车检测协会”没有登记备案。

随后,记者从机动车检测的业务监管部门,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机动车检测收费有着严格的标准。记者还从市物价检查所获悉,2015年8月28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发文,确定了机动车检测收费的标准,并明确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上述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自突破最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市物价检查所所长孔国安告诉记者,机动车检测收费属于政府指导价,企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

事情进展:撤回涨价告示

“接到记者的情况反映后,我部门立刻指派舞阳县民政局前往这家车检机构,针对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进行调查。”3月5日,市民政局社团科科长杨天凌告诉记者,根据反馈情况,读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舞阳县民政局已明确要求对方,未经审批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当地车检机构立即整改,将告示撤下。

3月6日,记者获悉,市物价检查所根据记者所反映情况,立即启动价格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孔国安告诉记者,3月1日起,他们组织价格执法人员在舞阳和市区开展调查,第一时间摸清了我市正在运营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基本状况。纠正舞阳车检机构的不当行为后,向全市8家检验检测经营单位送达了《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收费及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指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在我省属于政府指导价,各经营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采取相互串通、价格同盟、合谋涨价等方式扰乱市场。

“目前, 个别经营单位已撤回涨价告示,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3月6日,孔国安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一经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车检机构:遵守要求不涨价

3月6日,记者采访了市区两家车检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3月1日起执行新的车检国家标准,设备更新、人员增加,成本确实增加。他们将据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

两家车检机构表示将严格遵守市物价检查所的要求,不涨价。

(线索提供者杜先生获5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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