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地社会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3月8日 星期

入户盗窃十余次 疯狂作案终被捉

民警带赵某某指认盗窃现场。
本报记者 王 辉 摄

本报讯(记者 王 辉)大白天翻墙入户盗窃,这贼胆够大的,不过“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狡猾的窃贼也逃不出警察的手心。昨日,记者获悉,从2016年8月至今,入户盗窃十余次的赵某某,被临颍县公安局刑拘。

2月16日,临颍县公安局瓦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十里头村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一枚金戒指、一个金质转运珠、一个玛瑙手串和1000元现金被盗。所长姚晓浩迅速组织警力赶到案发现场开展侦查。

调取村庄附近的视频监控,警方锁定小偷是一名戴一副黑色眼镜的青年男子。该男子于2月16日上午10时许,翻墙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盗窃,而后骑一辆黑红相间的两轮电动车逃离。经过三天调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住在临颍县城关镇西街菜市场附近。

尽管这片区域遍布出租房、小旅馆,多条背街小巷纵横交错,但是民警通过地毯式摸排搜索,终于在一家旅社内找到那辆黑红相间的两轮电动车。而后,民警蹲守两个小时,将准备骑该车离开的男子抓获。盘查得知,该男子赵某某,就是十里头村入室盗窃案的嫌犯。

赵某某,35岁,临颍县王岗镇人,没有固定工作,2007年曾因盗窃最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审讯深挖,民警发现赵某某自2016年8月以来,先后十余次在临颍县城关镇、杜曲镇、瓦店镇,翻墙入户盗窃首饰、电动车、电缆线、现金等。

“赵某某胆子大,大多选择白天作案,专挑农村偏僻的住家户,一旦确认家中没人,他就翻墙进去实施盗窃。”3月7日,瓦店派出所副所长刘大海告诉记者,赵某某利用农户只锁大门、不锁屋门的习惯,专门趁农户在村里串门、转悠时下手。

刘大海说,邻里之间应互相照应,发现村里有可疑陌生人,应提高警惕,必要时报警寻求帮助。另外,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临颍县公安局刑拘。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