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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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7日 星期
因修台阶邻居间产生矛盾
经社居委调解 两家人重归于好


□本报记者 于文博

近日,市区滨河路三角巷的居民夏先生,在修建自家门口台阶时,与邻居田先生发生了矛盾。受降路社居委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为双方进行了调解,帮助他们重归于好,维护了两家人的邻里感情。

3月16日下午,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在三角巷夏先生家门口,记者看到一个50厘米长、20厘米高左右的水泥台阶。据了解,台阶刚建成一两天,还没有来得及使用。三角巷路面较窄,台阶延伸至路面,来往行人经过时,都要靠近另一侧经过。

夏先生和另一户邻居住一个院子,以前两家人共用一个大门,近段时间,两家人决定分开行走,邻居走原来的旧门,夏先生则另建了一道门,建门后修建了台阶,这才导致了这场矛盾。

“这个台阶建得有点高,还在路边,我们这个路又窄,大家来来往往的,不小心有可能会碰到,不太方便。”附近一些居民告诉记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夏先生与邻居田先生发生了矛盾。

为了解决矛盾,夏先生和田先生找到了受降路社居委,请求帮忙协调。到现场观察以后,受降路社居委的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劝说,最后决定将夏先生家的台阶改成缓坡,让来往的行人走起来可以方便一些。对此,田先生表示同意。两家人也重归于好。

“这台阶刚建好,水泥还没有干,等水泥干了以后,我就将它改成缓坡。”夏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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