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辉 实习生 许 珂)3月20日晚,召陵区的李某领取驾照才五天,就因酒后驾车,受到处罚。由于李某是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要接受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被扣12分,他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被注销了。若想取回驾照,他必须从科目一开始重新考试。
3月20日晚7点29分,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鲍姬线设卡检查时,一名男司机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驶来,民警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有喝酒嫌疑,民警当即将其带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
经查,司机李某,召陵区召陵镇人,已经申领了C1型驾驶证,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显示结果为22mg/100ml。李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决定对李某扣12分,罚款1000元。
民警查询了李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他是今年3月15日才拿到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所以,李某的驾驶证按法律规定将被注销。
当得知处理结果时,李某十分后悔:“现在考个驾照多不容易啊,要想再拿驾驶证,还得从科目一重新考起,今后再也不能干这种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