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聚坤
整理旧物,发现一本老伴40年前的记工本,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是“一头沉”。所谓“一头沉”就是一人在外工作,全家在农村。当时农村还是生产队,乡政府叫公社,农民叫社员。社员在生产队由队长分配干活,干一天活记一天工,而这一天工由记工员记,分早上、上午、下午,另外还有加分。社员们的劳动成果分配按分计,“分,分,社员命根”,社员们把工分看得很重。
一次回家,见妻子脸阴沉沉的,很不高兴,我忙问:“咋啦?和谁生气啦?”妻子告诉我,记工员少记了她两次工。“我和秀梅每天一块上工,一块下工,她干啥,我干啥,这个月我一天工没缺过,可记工员为啥少记我一个早晨和一个下午的工?”我一听,笑了。“不就是一个早上和一个下午的工吗?算在一起还不够一天。再说,生产队工分不值钱,干一天活还不值一毛钱。”我为了宽慰妻子,又道:“算了,别生气了,只当是给生产队干义务工了。”
妻子红了脸,两眼直瞪我,“我能是在乎那几分?我气的是:我明明上工干活了,为啥不给我记工?”我马上意识到,妻子是在争一个理。
我在生产队劳动过,知道记工员的记工方法。临到半晌或快放工的时候到劳动现场看上一眼,匆匆记一下便走了。在生产队,记工员也是美差事,可以不干活,那时流行着口头语:“你咋不拿镰呀?”“我是记工员呀。”就是说记工员可以不干活。我们队的记工员是个初中毕业的女孩子,怕日头晒,记工潦潦草草,少记多记是常事。我劝导妻子,遇到这样的记工员了,你有啥法?总不能和她到大街上吵架去!妻子沉默着,在想什么事。
又过了一个月,我回到家里,未进门,就听见屋里说说笑笑,原来是记工员在和妻子算工分。还没等我开口,记工员就笑着说:“我的哥呀,你咋娶了个这么精明的媳妇!干活记工谁也别想在她面前打马虎眼。你看嫂子自己的记工本,记得详细着哩。”说着把妻子的记工本递给了我。我一看,妻子用我的废稿纸,裁裁剪剪,订了一个记工本,皮上写着“记工本”三个字,下边还写着“皇寓村第九生产队”和自己的名字。我知道妻子识字不多,没上几天学,一张报纸都看不下来,怎么记工呢?我翻开一看,这是一本独特的记工本,不仅记着早上、下午、天阴、天晴,还记着阳历几号、阴历几号,更重要的是,干啥活、谁的领队,她的左边、右边、前边、后边是谁,都记得清清楚楚,那认真劲真如公安局的破案笔录。我不由得笑了。当然她写了不少白字,如“北地拔花柴”,她写作“北地把花才”;“南地锄烟叶”,她写作“南地出因叶”。当然还有只有她自己认识、别人不认识的符号。记工员告诉我,“我说那天干啥活,嫂子便对照她的记工本。有一天我把锄玉米记成锄芝麻了,嫂子说,不对,是锄玉米,妇女队长领的工。干脆,我不看我的记工册了,就按嫂子的记工本记得了。”
记工员走了,我道:“你这一下子治住了记工员,今后她再也不敢记工马虎了。”妻子道:“对这样马虎的记工员就得认真去对付。”后来我听说,少记的两个工,记工员悄悄给妻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