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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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 星期

关于开展“我与环保”主题征文 暨环保摄影大赛活动的启事


为推动环境保护攻坚突破深入开展,营造人人重视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市环境保护局与漯河日报社联合开展“我与环保”主题征文和环保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我与环保”。

二、征文活动要求:

1.征文内容: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低碳生产生活、污染防治治理、环保攻坚突破、对我市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等为基本内容,讲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记录本单位或本人参与环保攻坚的经历,描写在环保建设中涌现出的人物故事;反映环保攻坚进程中身边环境的变化;反思单位、自己及家人存在的不足。根据市委组织部[2016]59号文要求,继续开展“我为环保攻坚献良策”活动,为我市环保工作积极建言献策,集思广益推动攻坚任务落实。其中建言献策方面的优秀文章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参与二次评奖。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文字流畅、思想深刻,具有主旋律激励精神。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800~1500字为宜,献言献策类字数可适当减少。

2.征文时间:自征文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3.参赛方式:本次征文面向全市社会各界人士。不接受纸质稿件,参赛作品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稿邮箱:lhbgjb@163.com,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我与环保”征文字样。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WORD文档编辑,在稿件落款处注明作者姓名、通讯住址、联系电话等。已获得同类比赛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参赛作品如涉及他人名誉权或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联系电话:0395-2160090、2969269

4.征文刊登与评选:根据收到作品情况,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在《漯河日报》环保攻坚专栏适时刊登。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和获奖名单在《漯河日报》公布。

三、摄影大赛活动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拍摄地点限漯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拍摄时间须是2016年3月以来的作品。内容范围:(1)记录我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景观、蓝天碧水的秀美城市风貌。(2)记录我市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3)反映我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主题。(4)展现我市市民自觉参与环境建设的行动和精神风貌。

2. 参赛要求:(1)参赛作品可单幅或组照(组照不超过6幅),照片电子文件应为JPEG格式,不低于4MB。(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3)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宣传,不另付稿酬。(4)参赛者须对作品版权和真实性负责,已获得同类比赛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参赛图片如涉及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或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3.投稿方式:数码文件投稿(也可刻成光盘寄递),每幅作品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必要时可附简要文字说明(150字之内),投稿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投稿邮箱lhrbwxd@126.com。光盘邮寄地址:漯河市淞江新区新闻大厦911室。

4.评奖办法:由主办单位聘请我市著名摄影家及市环保方面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公平、公正评选。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于2017年6月初公布。

四、奖项设置:

本次“我与环保”主题征文和环保摄影大赛评奖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分别颁奖。具体奖项设置各为:

一等奖3名,奖励2000元奖金(或奖品)和证书;二等奖6名,奖励1000元奖金(或奖品)和证书;三等奖10名,奖励800元奖金(或奖品)和证书;优秀奖若干名,奖励200元奖金(或奖品)和证书。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漯河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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