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餐饮、美发、美容、健身等行业,预付消费几乎成为标配,但其中陷阱重重,备受消费者诟病。日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修改稿对预付卡发放、金额、时效和退款条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如预付卡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不得设置有效期、退卡须退还利息等,并明确规定,经营者卷款逃逸行为属于欺诈。(《南京晨报》)
预付消费市场乱象纷呈,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现行法律法规对预付消费的规制不严不细,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填平种种预付消费陷阱,显然不能靠商家的自觉,也不
能仅靠广大消费者睁大眼睛,唯有从立法层面入手,给预付消费套上法律笼头,才能促进其健康发展。正在制定中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规范预付消费作为重要立法内容,就是朝这个方向作出的努力。
预付卡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这一限定既可降低预付消费的风险,又可防范有些商家将预付消费异化为非法融资;对退款(退卡)条件作出明确规定,既可防范商家以各种借口拒绝退款,又可为退卡纠纷的裁决提供明确依据。至于有些商家玩失踪,按照草案修改稿,经营者未事先通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的,将以欺诈论处,这一规定符合刑法等上位法,对那些存心不良的商家将会起到威慑作用。
从表面上看,条例致力于严格约
束商家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但事实上,规范预付消费的意义,不只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更在于促进预付消费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最终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利。
预付消费本身是个好东西,套上法律的笼头,才能发展得更稳、更快、更好,达致消费者、商家和社会的“共赢”。对消费者而言,预付消费可以享受较大的价格折扣,而且比现金消费更加方便;对商家而言,预付卡可以锁定消费,稳定客户人群,而且可以迅速聚拢资金,扩大业务规模;而从社会的角度看,预付卡有利于刺激消费,而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并且是目前最需要快马加鞭的一驾马车。
在这个意义上,江苏省的这一立法让人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