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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4日 星期

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政府多“铺路”“搭台”


□本报记者 王艳彬 张晓甫

“企业是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真正主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把企业的作用发挥好,让企业愿创新、敢创新、能创新。”政协委员陈树鹏说,政府应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铺路”“搭台”“减负”。

【调研】

人才短缺成企业创新障碍

陈树鹏说,不少企业向他提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否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定期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沟通交流,让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参与到政府创新决策,共同研究制定创新政策、规划、计划、标准。

陈树鹏说,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我市民营企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人才创新能力不强。一些企业表示,招人难、招人才更难。企业不缺钱,就缺人才,缺乏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现在企业最发愁的是,不知道能从哪儿引进对口适用的高层次人才。

陈树鹏发现,企业创新发展的另一个障碍是不合理的高收费。“去年年底,我们深入20家规模民营企业调研,60%的受调查对象反映,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部门往往指定少数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出具一些申报文件,比如科研报告、环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陈树鹏说,近乎垄断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收取费用时定价不合理,收费太高。

【建议】

多为企业“铺路”“搭台”

陈树鹏说,政府要多为企业“铺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关键是营造激励企业和个人创新的市场环境,让企业能够创新,让真正创新的企业能获利。这就要求从实际出发,认真对照检查我市现有创新政策,按照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创新激励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多为企业“搭台”。发挥好政府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帮助企业引进一批高端专业技术人才;要把民营企业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工作总体规划;要在全市深入开展“百名专家人才服务百家企业”活动,最大限度整合现有资源,有效破解民营企业人才缺乏问题。

为企业“减负”。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的有关政策,另一方面要对我市现有的涉企税费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废除不合理的涉企收费,坚决纠正“三乱”,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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