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看到大门旁挂的鸟笼,你会怎么做?逗弄一下?还是起了坏心思?家住召陵区的闫某在途经一家旅店门前,见到门口挂着的鹩哥,便起了歹意,将鸟笼摘下顺走了。6月10日,因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闫某被依法逮捕。
召陵区邓襄镇某旅店的店主养了一只黑色鹩哥,这鸟叫声响亮,还能模仿人说话。老张把鸟笼挂在自己旅店的门前,每日精心护理,闲暇的时候就爱逗它玩。今年3月25日下午3时许,老张午休后出门,发现旅社门前挂着的鹩哥和鸟笼都不见了。这可把老张急坏了,他四处寻找也没找到,只好又回到了旅社翻看门口的监控。
监控显示,下午2点多,一名40来岁的男子骑了一辆摩托车路过旅社门口时,停下车,先在旅社周围转了一圈,又悄悄推开旅社大门向里面张望。随后,将门口挂着的鸟笼摘了下来,提着鸟笼开摩托离去。
老张的妻子于某在看了录像后,觉得偷鸟这人很面熟,想起前些日子,村里某户人家丢鸟的那天,这人曾骑三轮摩托车从旅社门前经过,车斗里放着一个鸟笼。而且,这人很像以前于某在某工厂上班时的工友。
夫妻俩立即报了警,并联系到于某以前的工友打听到这名男子的信息,很快弄清楚了这名男子也是召陵区人,名叫闫某。就在当天晚上,老张的儿子托人找到闫某索要鹩哥。
原来闫某平日里就喜欢养狗、养猫,他看到老张的鹩哥后,知道价格不菲,就起了歹心,顺回去自己养。见事情败露,闫某当晚便将鹩哥托人归还了老张。
次日,市天桥分局民警将闫某抓获。经讯问,闫对自己见财起意、盗窃老张的鹩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早年,闫某曾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经鉴定,该鹩哥价值2300元。当日,天桥警方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将闫某刑事拘留。近日,因涉嫌盗窃罪,闫某被依法逮捕。
李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