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法制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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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4日 星期

欠钱不还高消费 拘留九日才还清


2014年5月,吴某分两次向张某借款10万元和5万元,出具借条并承诺两至三个月即可归还。到还款期限后,一直未还。2016年8月,张某将吴某诉至召陵区人民法院,要求吴某偿还15万元欠款。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向张某支付15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召陵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一直未查到吴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财产的线索。在无法获得吴某具体下落的情况下,张某申请法院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吴某拒执罪,并提供了吴某高消费的证据照片。

2017年7月3日,召陵区人民法院先行对吴某下达拘留决定书,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7月11日支付了全部欠款。鉴于此,吴某被判处了拒执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袁刻攀 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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