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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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8日 星期

律师:造成严重后果或担刑责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指示牌的设置,需经过主管部门审批,有严格的制作标准及安装规范。相比之下,私人设置的“山寨路牌”规格不一、设置地点随意,部分未按规定张贴反光膜,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对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均造成影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如果因此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则设置者应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王永杰认为,山寨指示牌客观上承担广告牌的作用,应当受到广告法制约。其通过模拟公共设施的外观,发布广告的形式,已经涉嫌误导消费者,有虚假宣传之嫌。其表示,对于制售、安装此类路牌的企业,应该进行线上线下的联动,将日常巡逻与群众举报结合,实现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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