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 旌
山西省和顺县政府8月15日发布通告称,8月11日下午,该县吕鑫煤业发生矿难,至少有4人死亡,5人失踪。而此前,针对网上爆料,当地曾多次辟谣称无人员伤亡,并且拘留了一名“造谣”网友。目前,该县煤管局长张瑞清被就地免职;对警方此前行拘的发帖者,立即撤销案件、解除行拘。(新华网)
重大安全事故中,辟谣不实,阻塞言路,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是巨大的,不但耽误救援时间,加重民众的担忧,还给谣言散播机会,甚至通过网络传播,更多人心中埋下不信任的种子。
和顺官方的解释是:“政府被蒙蔽了。”调查组还没到,煤矿就封锁消息,破坏转移现场,所有调查情况均为煤矿人员提供。这让人很失望。矿难发生了,当地应该立刻救援,积极开展调查,依法严厉追责。涉事企业应该是被调查的对象,怎么反而成了权威信息发布源?
企业为了逃避罪责,有瞒报、谎报的动机,更何况现场已明显有破坏、隐瞒的痕迹,当地部门难道不觉得可疑?既然来晚了,索性就不查了,这也太好说话了吧!更匪夷所思的是,将企业上报的假消息,当成官方调查结果发布,还据此拘留“造谣者”。若非上级部门施压,企业老板自首,真相至今还会被“蒙蔽”。能不能拿出“辟谣”的劲头,来查明来龙去脉?
只要稍有对真相的执着,有对矿难受害者的责任心,都不会到这个地步。事不目见耳闻,岂能臆断其有无?更何况,现在连声音图像都可以伪造,辟谣者的责任更为重大,涉及公共事件时,能否快速、真实、有效地澄清真相,考验着政府的能力和良心。
明明有伤亡,却说没有,这不是辟谣,这是瞒报。瞒报的背后,究竟有哪些不作为、乱作为,该如何处理,怎么追责,希望能有个实实在在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