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同召陵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人员一起,驱车前往召陵区青年镇张庄村李某家,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据了解,李某是召陵区青年镇张庄村人,平常在村建筑队干活。2017年5月29日,他在建房时,因开吊车的人操作不当,将窗户上的水泥过木砸断,水泥过木又将架板砸断,致其摔倒在地,严重受伤。李某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李某的伤为颈椎骨折脱位并截瘫,花费近5万元。因无钱医治,李某只住院18天即出院回家。目前,相关人员仅支付医疗费2000元,事故各方对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及家人决定向法院起诉。
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消息后,建议李某申请法律援助,并帮助他书写法律文书,让其到法院起诉。召陵区人民法院收到李某起诉状及诉讼证据后,出具了诉讼材料接收单。之后,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派人驱车前往李某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于是出现本文开头那一幕。
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李某家后,见李某躺在床上,面黄肌瘦,只能说一些简单的话。经询问,他同意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他提供法律援助。
贾 萌 钱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