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副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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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4日 星期

由玉米想到的……


□王晓景

初秋,街头巷尾常见农人叫卖玉米。饱满的棒子堆满三轮车,青衣黑须,让人忍不住想挑拣几穗回家尝鲜。

家乡平原上多种硬玉米,嫩时可烧可烤可煮,香甜筋道,老时可磕糁磨粉,做糕煮粥。熬到刚刚好的玉米糁粥,端起碗,需“稀喽”发出声响,或一口下去喝出一个窝来,才能吃得惬意。

祖母常常念叨 “红薯面、玉米馍,离这两样没法活”,她认为玉米是最质朴且灵气的食物。父亲喜欢喝用玉米酿制的酒,我曾偷偷尝过一口,喝到嘴里,吞到肚里,有种火烧火燎的感觉。我放不下的则是爆米花,是可以从入冬到惦记到春末的零嘴,百吃不厌。

后来看到李时珍说:“蜀黍宜下地,春月布种秋月收之。有二种,黏者可和糯秫酿酒做饵,不黏者可以做糕煮粥。可以济荒,可以养畜,梢可作帚,茎可织箔席编篱,供最有利于民者。”深感与生活颇为贴切。

去年国庆节放假,刚好赶上收玉米,我还在朋友圈里矫情地写道“周末回家,把羊肉、羊脊骨洗净,放在炉子里大火烧开,小火慢煨,静待炖出一锅乳白色汤汁的时间里,蹲在午后的阳光里剥玉米,出细密的汗,还要小心避开肥胖蠕动的玉米虫……”其实往往才剥两个小时,已觉腰酸背痛,起身罢工。而母亲坐在小凳子上,几乎把身子折叠成U形,埋头剥上三四天,才能把几亩地的玉米剥完。最怕阴雨天,未干透的玉米沾上湿气起热发霉。

剥完后还要拧成辫,挂到树上或房子上,家里的角角落落,但凡能砸进钉子的墙上都会挂满黄澄澄的玉米。漫长冬夜里的任务就是剥玉米粒,母亲用剪刀将玉米先冲开一两道沟,一穗一穗地用手剥粒。手掌红肿、起泡、磨茧都是稀松平常的事儿。

今年,家里的四亩多地都种了豆子。兄妹三人俱已离家工作,父母身体也不复壮年,家里已经没有人愿意干,或干得动这么烦琐的农活儿了。

一直未劝说母亲把土地通过合作社流转出去,因为懂她珍惜每一寸可耕的土地,当与村里妇人谈论着秋收时,她并不单单是在谈论玉米、大豆,而是在谈论生活,这是她生活热情的维系。

玉米和小麦、水稻相比,更耐热、耐旱,它还有两个英文名字:“corn”和“maize”。在墨西哥人眼中,玉米是神赐予的礼物,他们把自己称作玉米人;美国总统小布什,曾在竞选现场生啃玉米,从而击败对手克里,赢得连任;饮食科普作家波伦的《杂食者两难》,里面的故事是从玉米这个物种开始的;连科幻神作《星际穿越》中,环境恶化的地球上也只剩下玉米一种作物……

每当在超市中穿行时,发现琳琅满目的食物,追踪其来源轨迹,都会被带到一块玉米地里。玉米是低价的原材料,经过改良,可以制成不会变质不会腐坏的食物原料。玉米产品包括番茄酱、奶酪、花生酱、果冻、糖浆、水果汁、肉肠、电池、尿布、药品……玉米价格低廉,还被用作各种养殖业的饲料,猪、牛、羊、鸡,甚至鱼。

又是一年秋收季,父辈靠种植玉米与土地联结情感,记录时间节点,丰富节气认知;而我靠玉米,满足味蕾和肠胃,不断丰富关于食物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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