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法制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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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5日 星期

人民调解培训班开课
召陵区

彩礼应不应该退还?婚姻中的财产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同所有?人民调解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口头遗嘱有没有效……近日,召陵区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在市委党校举行。

培训邀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彭国全,进行了题为“增强法治观念 依法依规调解”的法治讲座。他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大量鲜活的案例解释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界定,强调了调解员应具备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并就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土地、宅基地、村委会、婚姻、彩礼、夫妻财产、继承、合同、工伤、家庭和学校的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讲座结束之后,大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感慨良多,“做人民调解也要时刻关注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化,否则就可能出错啊。”

张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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