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将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教育局下发了一份关于中小学生文明出行的文件,其中提到严禁学生在“爱心专座”落座。因为“爱心专座”是给老、弱、病、残、孕等人群设置的专门座位,必须为五类人群预留,即便“爱心专座”无人使用,中小学生也不准坐。(《华商报》)
教育局倡导学生从小学会礼让他人的初衷本没有错,这对培养他们从小就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有好处,问题在于不该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禁止学生不准坐“爱心专座”,更荒唐的是即便空着也不准坐。
首先,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禁止学生在“爱心专座”落座,此规定一点不近乎人情,更无法律依据。
其次,学生也是弱势群体,是我们整个社会优先保护和照顾的对象,在公交车上,他们坐着肯定要比站着安全,尤其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来说。
最后,座位本来就是用来坐的,空着也不准坐,这不是浪费资源吗?
因此,正确的做法应是鼓励中小学生主动礼让,而不是一禁了之。